文物保函〔2022〕89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绛州大堂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10-08 06:28:22

国家文物局关于绛州大堂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897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在绛州大堂(含绛州三楼)保护范围内实施环境整治项目的请示》(晋文物〔2022〕5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绛州大堂保护范围内实施环境整治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研究。进一步研究绛州大堂和绛守居园池的历史格局、演变情况,分析其景观特点、植物品种和布局形态等。

(二)优化设计方案。二堂北侧附属建筑应按原形制进行修缮,保留建筑檐口、门窗券口等有价值的细部特征,改善提升其室内装修和管线设施;东侧消防大门样式和选色应与文物景观环境相协调;压减院内硬质铺装面积并采用传统样式;道路和景观绿化平面布局应与衙署园林有所呼应并凸显地域特色,避免生硬;进一步明确东围墙与护坡的关系,明确护坡排水路径;统筹考虑水暖、消防等基础设施管线方案,避免二次施工;安、消防设计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及审批要求另行报批。

(三)完善施工要求。进一步分析并核实施工开挖、振动对文物建筑的影响,补充施工期间对文物的必要防护措施、文物建筑监测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9月1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36439.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绛州, 保护范围, 环境, 整治, 项目, 批复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