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89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洪州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罗湖堤、石滩联圩堤除险加固工程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洪州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罗湖堤、石滩联圩堤除险加固工程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892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州窑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罗湖堤、石滩联圩堤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22〕4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洪州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罗湖堤、石滩联圩堤除险加固工程。
一、所报方案需作以下修改:
(一)按照《洪州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10—2025)》关于重点保护区的管理规定优化设计,调整凤州排水闸1号工程选址位置,远离重点保护区;优化郭桥窑址区防护堤线路,避免破坏遗址。
(二)重点保护区内尽量减少动土量。排水闸、提灌站外观设计应尽可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弱化对遗址景观环境影响。
(三)改善施工工序,应在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到场监督的情况下先使用人工挖掘,确认施工不会影响文物后,再使用机械施工。严格控制遗址区工程强度和施工活动对文物周边环境的扰动,补充施工期间相关防护措施和竣工后环境地貌恢复措施。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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