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发〔2016〕152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申报审批程序的意见》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申报审批程序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培训(以下简称出国培训)计划申报、审批,推动出国培训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升出国培训质量和效益,提高出国培训计划的执行率,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和地方外专局(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培训的重要作用,使批复的出国培训计划更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现对出国培训计划申报审批程序进行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现行出国培训计划申报及审批程序
将现行的出国培训计划申报及审批程序完善为“二上二下”。“上”是指归口管理部门上报我局出国培训计划,是计划信息向上流动;“下”是指我局向归口管理部门批复下达出国培训计划,是计划信息向下流动。所谓的“上”与“下”,是我局与归口管理部门之间的正式沟通,通过这一反复沟通的过程,归口管理部门与我局可随时就境外培训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及时、充分地交流,使出国培训计划编制更科学,更有针对性。
(一)“一上”:我局印发出国培训计划申报通知及出国培训人员指标控制数(以下简称“指标控制数”),明确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出国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组织具备出国培训组团资格的单位按规定编制年度出国培训计划,逐级或直接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出国培训计划进行筛选,按照我局下达的指标控制数上浮一定比例的规模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出国培训计划上报我局,完成“一上”工作,具体上浮比例另行通知。
(二)“一下”:我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审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一上”计划,提出是否立项及提供经费资助的审核意见,下达归口管理部门。“一下”计划中已批准同意的计划视同为正式批准计划,不再调整,其中符合要求的,可申请提前执行;确需调整的请在“二上”时专报说明。
(三)“二上”: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指标控制数及我局“一下”审核意见,补充、完善项目计划各要素,编制“二上”计划。 “一下”计划批复“同意”的培训人数如少于我局指标控制数,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我局审核意见,调整“不同意”的计划或新增计划纳入“二上”计划中,“二上”计划总人数不得超过我局下达指标控制数。
(四)“二下”:我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审核归口管理部门“二上”计划,确定中央财政支持的计划及资助经费数额,正式批复出国培训计划,完成“二下”工作。
二、实行出国培训项目网上洽谈对接
我局开发“出国(境)培训项目洽谈对接系统”,通过互联网设立出国培训项目洽谈对接平台,由各组团单位发布培训需求,和境外培训机构进行网上洽谈,选择合适的境外培训机构,并由软件系统自动生成“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组团单位及境外培训机构各一份。洽谈对接平台全年开放,组团单位可在条件成熟时随时选择境外培训机构。我局今后将不再组织项目对接洽谈会。
三、出国培训计划申报及审批“二上二下”基本流程
(一)我局向归口管理部门下达出国培训计划申报通知。
我局在每年8-9月份下达下一年度出国培训计划申报通知和人员指标控制数,指标控制数以前三年度批准的培训计划人数平均数为基数,依据各种加减分因素,据实测算。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编制“一上”计划。
1.归口管理部门向拟组团单位印发申报出国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组团单位及时报送计划。
2.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我局有关要求及指标控制数,对组团单位报送的计划进行筛选,并向我局报送“一上”计划。
3.“一上”计划可自行决定是否需征得本地区本部门外事主管部门的同意。
4.“一上”计划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外事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项目计划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填报境外培训机构。
5.“一上”计划通过网上报送,报送时间不晚于当年12月10日,逾期系统关闭。
(三)我局审核归口管理部门“一上”计划并核准“一下”计划。
“一下”工作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最迟不晚于第二年1月底。“一下”计划不再集中下达,批复一家下达一家。
(四)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编制“二上”计划。
1.归口管理部门收到“一下”计划后,对已批准同意的计划,及时通知组团单位确定境外培训机构,纳入到“二上”计划中。
2.“一下”计划中批准“同意”的计划人数未达到指标控制数的,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差额人数重新编制计划或在“未批准”计划中进行修改,调整过程中可向我局咨询相关政策以确保重新申报的计划符合要求,新增或调整计划纳入“二上”计划中,但应确保“二上”计划总人数不超过指标控制数。新增或调整计划也应通过网上洽谈系统选择境外培训机构。
3.“二上”计划须征得本地区本部门外事主管部门的同意。
4.“二上”计划报送时间不得晚于第二年2月底,逾期系统关闭。
(五)我局批复下达“二下”计划。
我局出国培训管理司组织审核“二上”计划,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下”计划批复后,将及时下达到归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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