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02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国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范围内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10-29 06:35:38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国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范围内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1025号
重庆市文物局:
《重庆市文物局关于报审中国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渝文物〔2022〕2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中国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范围内进行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应深化完善结构勘察与评估,注意甄别各时期有一定时代特色、价值的要素和局部细节。
(二)尽可能保存延续各时期有价值的建构筑物和历史信息。切实保护好正门及其附属围墙;1号、14号建筑、圆亭设计有一定的时代特色,且与周边环境已基本协调,原则上不应改变其外观风格。
(三)优化设计方案。基于1号建筑结构评估结论,评估拆除过程对建筑整体稳定性和承载能力的影响,可考虑适当加固补强;建议按照相关规范调整男、女厕位比例;结合文物周边环境改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市政管线、消防、景观绿化设计,并考虑观众疏散安全问题;补充对数字化展陈中设备的必要专项监测方案及应急预案,注意针对其高耗电、发热问题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0月1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