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98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鼓浪屿三丘田(客运)码头改建工程区域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鼓浪屿三丘田(客运)码头改建工程区域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方案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983号
福建省文物局: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报送〈厦门鼓浪屿三丘田客运码头改建工程区域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方案〉的请示》(闽文物字〔2022〕2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鼓浪屿三丘田(客运)码头改建工程区域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方案。
一、该方案须作以下补充、完善:
(一)全面收集相关海域海洋环境、地质、海陆变迁、水文气象、大比例海图地形图等资料,系统梳理鼓浪屿周边海域既有考古工作成果,综合分析各类出土、出水文物和考古与古代交通等文献资料,进一步明确此次水下考古调查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根据相关海域环境水文状况等合理选用探测设备和工作平台,必要时应使用无人艇悬挂搭载设备等方式减少安全风险。针对浇灌大深度基桩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采用地质勘探等方法了解海底底质下堆积状况。补充说明水下遗迹保护和出水文物保护等措施预案,以及工程施工中的考古监测措施及联络机制。
(三)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水下考古工作现场安全管理,出海作业前需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充分评估作业期间天气影响、人员突发伤病风险等因素,健全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人员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充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突出学术意识,重视考古资料整理、报告编写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有序开展厦门海域水下考古调查资料整理。结合历次水下考古调查工作,及时汇总、标注水下考古工作区域、重要发现、水下文物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信息,为科学开展沿海海域水下考古和涉海基本建设考古工作提供依据。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所报工作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你局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和后勤保障,并自觉遵守海上作业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三、请你局加强管理,工作过程中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结项验收,并向我局提交年度报告。妥善做好考古工作宣传,促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海洋文化传播。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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