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2022〕106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应急〔2022〕106号
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涌现出一大批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深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格局,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应急管理部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等149个单位“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韩鹏等195名个人“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颁发奖匾、奖章和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热情支持、积极参与、奋力推进消防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消防救援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担当、敢于斗争,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致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1.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名单
2.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名单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