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赞比亚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109号)

浏览量:          时间:2022-11-21 12:21:19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赞比亚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109号






2022年10月28日,赞比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9月1日,该国中央省(Central)的1家农场发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涉及的易感动物有47498头牛,其中1520头发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赞比亚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牛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赞比亚的牛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赞比亚的进境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赞比亚的牛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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