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12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青岛市中山路及周边区域保护与更新规划项目(劈柴院片区一期、二期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修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青岛市中山路及周边区域保护与更新规划项目(劈柴院片区一期、二期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修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1120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青岛市中山路及周边区域保护与更新规划项目工程的请示》(鲁文物呈〔2022〕7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青岛市中山路及周边区域保护与更新规划项目(劈柴院片区一期、二期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修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前期研究。深化对历史格局、肌理和单体建筑各时期有价值的建筑要素、工艺做法等的研究、梳理和挖掘。
(二)完善设计方案。应最大程度保留各单体建筑有价值的细部、装饰和历史信息等,注意避免整齐划一的立面、店招门匾,适当保留历史沧桑感。紧临不可移动文物的改造施工应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结合该项目实施,对片区内的既有建筑价值、微观历史及保护修缮过程进行适当展示。
(四)工程实施范围内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内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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