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牧〔2016〕4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0-17 20:43:2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


农办牧〔2016〕40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进入10月后,北方冷空气趋于活跃,10月2日-5日冷空气影响西北地区东部、华北及东北地区等地,带来大风降温降雨天气,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北部有降雪降温。预计未来10天,北方地区弱冷空气活动频繁,大部地区气温比常年同期偏低1~2摄氏度,其中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的平均气温将比常年同期偏低3~6摄氏度。从气象部门近期的预警预报看,今年将可能面临极端的寒潮冰雪灾害气象条件,加之内蒙古东部地区、青海青南地区等草原牧区夏季干旱,牧草产量偏低,给牧区牲畜越冬度春饲草料储备带来影响,防灾抗灾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应对强降温、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切实做好草原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抓好《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规划(2016-2020年)》落实,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牧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防灾减灾能力。根据《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专项预案,健全预案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应对强降温、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牲畜安全越冬度春。

二、加强监测预警,提高防范意识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完善重大灾害天气会商机制和寒潮冰雪灾害监测预警运行机制,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御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风雪等极端天气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牧民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连接农牧民和市场的桥梁作用,引导农牧民做好饲草料储备,保障牲畜冬春饲草料需求,合理安排牲畜出栏,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带来的养殖风险。我部将根据灾害监测预警和饲草料储备情况,安排资金予以适当补助农业生产救灾。

三、加强应急值守,降低灾害损失

加强应急值守,安排专人值班,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灾和冻害发生情况,确保灾情信息畅通。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理念,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服务力量,加强对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指导服务。一旦出现灾情,要及时派出应急专家组深入草场牧户了解和解决突出问题,指导牧民群众做好牲畜棚圈栏舍除雪、畜舍防寒保暖、家畜日粮搭配、饲草料储备调运、仔畜保育、动物疫病防治等各项工作,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规范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要求,严格灾害信息报送制度。发生较大以上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要实行一灾一报制度。统计报告实行月报和全年总结报告制度。月报告从冬季10月开始至第2年的5月,每月上报期限为下月的5日前;总结报告于每年6月1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包括受灾基本情况,防灾抗灾减灾措施,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联系电话:010-59193161,59193215;传真:010-59193214;电子邮箱:fanghb@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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