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流通函〔2016〕79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0-18 02:10:36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6〕7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部定于2016年11月9-11日在重庆市举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特许经营行业特点和趋势。总结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现状与特点,分析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

(二)行政法律体系的构成与执行。讲解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构成特点与执法实践,推进特许经营依法行政、依法监管。

(三)特许经营备案审核与监督管理。针对备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介绍备案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四)特许经营司法审判实务。介绍特许经营司法审判实务与特点,做好行政处罚与司法审判衔接,依法合规处理特许经营投诉。

(五)特许经营执法案例讲解。通过分析真实执法案例,交流商务执法队伍建设和工作经验,推动特许经营监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9 -11日,其中11月9日报到。

地点:重庆阳光五洲大酒店(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023-67676666)。

三、培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部分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人数106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部分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参训人员由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名额范围内统筹安排)。

四、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不设接站,请自行前往。

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参训人员报名,并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2016年10月 21日(星期五)前同时传真至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和重庆市商务委。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王义涵  王亚南

电 话:(010)85093747  85093776

手  机:18614042401  15801508191

传 真:(010)85093795



联系人:重庆市商务委  李承刚  华宴彬

电  话:(023)67866332  63871459

手  机:13101251311  15023137755

传  真:(023)67608429

 


附  件:

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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