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126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天生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传统风貌建筑改造工程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天生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传统风貌建筑改造工程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1264号
重庆市文物局:
《重庆市文物局关于审批天生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万州天生城大遗址公园传统风貌建筑改造设计方案的请示》(渝文物〔2022〕28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天生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传统风貌建筑改造工程。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
(一)请你局组织考古专业机构开展进一步考古工作,明确17号建筑及周边遗迹分布情况。加强前期勘察研究,补充9号、17号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周边山体和边坡稳定性分析。
(二)根据遗址保护管理需要和展示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建筑改造方案。
1.科学确定传统风貌建筑改造设计原则,重点关注建筑结构安全。陈列用房建议按照展陈要求,合理布局内部空间,不宜盲目恢复内隔墙。
2.细化建筑改造措施,明确墙基做法、埋深及其对遗址的影响,按照安全适用的原则,选用耐久性强的构件和地面铺装材料。完善三防、无障碍、卫生和水电等基础设施设计。
3.补充改造建筑周边环境整治方案。配套土坡加固、挡墙建设应符合文物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三)规范图文表达,图纸应完善必要的指北针、尺寸、做法标注,明确现状残损量及修缮工程量。补充现状总平面图纸,标明周边文物遗存及历史环境要素位置。补充交通流线分析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附图。
二、请你局组织抓紧推进三峡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可行性研究及规划工作,统筹考虑万州天生城遗址保护展示利用工作。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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