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19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仓房香严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仓房香严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1196号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报批仓房香严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2〕16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仓房香严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前期研究。进一步明确仓房香严寺空间格局、历史环境。补充细化仓房香严寺文物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细化场地现状勘察,结合场地现状与文物保护利用需求,合理确定项目内容、位置与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量。
(二)优化总体布局和建筑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地形地貌的改动。压缩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总面积,应根据寺院所在地形特征、过往游客数据和承载量等进行合理测算。消防通道与文物院落围墙注意保留适当距离,补充消防道路与挡土石墙、寺院围墙的关系图。应主要从高度、体量、尺度、空间形态、材质等方面控制新建建筑的体量感,确保其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可不限于仿古样式。
(三)优化完善构筑物和景观设计。评估香严寺西北侧边坡稳定性,完善挡土石墙设计,挡土石墙、河堤所用材料与砌筑方式应与文物景观环境相协调。补充论证设置水坝的必要性和依据。补充说明场地内现有林地、耕地情况,尽量维护现有林地,选择当地植物,不得大量更换栽植景观树木。完善场地竖向、高程、排水、地下基础设施管网等方面设计内容。
(四)制定施工过程中文物保护措施、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做好文物安全防护,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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