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6〕19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6-10-20 01:05: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97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报送的《关于报送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597号)以及铁路总公司《关于补充报送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办计统函〔2016〕2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完善高速铁路骨干网络,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连云港至徐州铁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既有陇海铁路连云港站引出,经连云港市东海县,徐州市新沂市、邳州市,按预留线位接入徐州枢纽后马庄站,正线长约180.4公里。全线共设6座车站,其中在建车站1座,新建车站2座。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限制坡度: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规划运输能力:单向50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281.7亿元,其中工程投资255.8亿元,动车组购置费25.9亿元。

资金来源为:(一)陇海线既有邳州站客运设施搬迁工程投资约1.5亿元,由邳州市政府承担(不计入地方股份)。

(二)项目其余280.2亿元投资,资本金占50%,约140.1亿元。江苏省承担部分工程投资以及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股东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省方股份。江苏省出资98.1亿元,其余资本金42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筹措,使用自有资金等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出资各方按《公司法》组建规范的合资铁路公司,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

建设工期3.5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结合城镇发展规划,进一步研究优化线路沿既有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公路布设方案,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二)结合城市规划,优化铁路枢纽布局,强化与其他交通方式旅客运输的无缝衔接,推进铁路客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 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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