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130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凌家滩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凌家滩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1306号
安徽省文物局: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再次上报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方案的请示》(皖文物保〔2022〕7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凌家滩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
(一)请你局指导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在拟建区域内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揭示已发现石块堆砌遗迹全貌,进一步明确其年代、性质和价值,分析其与凌家滩遗址相关遗存的关系,为优化建设方案提供依据。
(二)按照《凌家滩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及遗址展示实际需求,在方案一(土层的记忆)的基础上优化建筑设计,深化室内和景观方案。
1.开展新建博物馆与遗址所处长岗地形环境的多角度视线分析,结合展陈大纲编制、文物展陈空间实际需求评估,进一步控制博物馆高度和规模,并弱化建筑横向体量感。
2.合理规划博物馆功能分区、调整空间布局,优化室内设计。展厅风格尽可能简洁,主厅与尾厅之间建议增设通道。
3.完善景观方案,绿化设计应充分尊重遗址所在乡村环境肌理,强化历史氛围沉浸感。可考虑小范围设置水景,水稻景观与草树景观之间建议设置过渡区域。进一步论证屋顶种植水稻的可行性。
(三)量化工程量,补充投资概算。补充已发掘遗迹的保护和避让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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