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出办发〔2016〕81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6-10-22 05:11:2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新广出办发〔201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相关行业协会、行业机构,各新闻出版企业,各相关院校及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等提出的相关任务,完善新闻出版业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和凝聚高端复合型人才,加快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创新融合发展模式,提高新闻出版业自主创新能力,在“十三五”期间推动新闻出版业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建设背景


目前,新闻出版业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领域、保障国家文化安全与互联网安全的主要阵地。“十三五”期间,新闻出版业需要加快实验室建设,以发挥科技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加强科技研发、标准研制、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快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的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出版业拓展新业务、建立新业态、产生新效能。

二、重要意义


(一)完善新闻出版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迫切要求。通过实验室的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完善科技创新长效机制,提高新闻出版业可持续性创新能力。

(二)提升新闻出版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通过实验室的建设,强化产业技术原始创新能力,突破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技术,有利于打破技术壁垒,提升新闻出版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促进新闻出版业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实验室的建设,跟踪、培育和掌握一批前沿技术,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应用,促进业务模式创新,有利于推动新闻出版业自身、新闻出版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强化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途径。通过实验室的建设,以新闻出版行业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整合产学研用资源,有利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夯实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三、指导思想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跨界融合、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开展创新活动、培育创新成果、凝聚高端复合型人才、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为目标,立足国内、跟踪国际发展趋势,实施课题引领、项目带动战略,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探索模式创新,加强新闻出版与科技融合,加快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促进新闻出版业融合发展,为新闻出版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建设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通过建设重点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实验室群,全面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深入开展标准研制,提升行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水平,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探索融合发展的模式创新,促进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优化创新环境,发挥新闻出版业实验室群的创新驱动力,推动新闻出版业创新体系建设。

五、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新闻出版业发展趋势,服从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总体部署,立足新闻出版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整合资源、强化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发展定位和建设布局。

(二)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扶持作用,依托行业机构加强指导,支持以新闻出版企业为主体,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积极性,鼓励技术企业积极参与,以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实验室建设。

(三)需求导向、有序推进。全面系统梳理新闻出版业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方面的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布局,突破重点、夯实基础、急用先行,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

(四)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路径,加强实验室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协同,鼓励实验室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促进各实验室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逐步建立科学评价、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

六、建设任务

(一)总体建设任务

深入分析制约新闻出版业发展的瓶颈,针对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实验课题;开展新闻出版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不断积累原始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推动与新闻出版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新兴学科建设,促进学术带头人和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支持适应新业态发展的基础人员培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学术研讨和专题交流,全面掌握国内外新闻出版科技发展动向,跟踪国内外新闻出版新业态与新模式的发展趋势;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为行业提供咨询服务,面向企业开展创新成果的应用推广。

(二)分级建设任务

围绕国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建立新闻出版业重点实验室;围绕区域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建立区域性实验室;围绕行业机构、行业协会相关领域的专项工作计划,由其推动建立专项实验室;围绕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由新闻出版企业自主建立或与相关机构联合建立企业实验室。

(三)分类建设任务

各级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分为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科技与标准实验室两类,两类实验室互为补充、互为支撑,互相优先提供和运用研究成果。

出版融合发展实验的建设任务,重点研究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运营、管理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度融合,开展模式创新实践。“十三五”期间,要在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内容资源与生产要素整合融通、内容生产和服务、拓展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一体化传播体系建设、资产管理与资本运作、经营管理机制及生产运营方式、组织机构及运行方式、发挥市场作用、政府管理服务的创新及实践等方向,建设一批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

科技与标准实验室的建设任务,重点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的研发及应用,开展科技创新实践。“十三五”期间,要在生产技术与装备、资源编码与管理、知识挖掘与服务、内容表达与呈现、产品传播与营销、数据管理与运营、版权保护与应用等领域,建设一批专业领域科技与标准实验室、跨领域综合性科技与标准实验室。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章立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严格考评办法,分类组织行业重点实验室的征集评定工作;指导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机构与行业协会制定区域性、专项性实验室管理办法,开展征集工作;支持企业围绕自身发展规划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企业实验室,逐步完善新闻出版业实验室群的建设与管理。

(二)加大投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对新闻出版业重点实验室优先安排补贴资金,对其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优先支持其承接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其有关人员参加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的专题学习和培训。

(三)加强推广。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及时总结实验室的创新实践成果,面向行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实验室知名度与影响力,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验室建设。

(四)组织协调。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实验室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6年10月1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3923.html

本文关键词: 新广出办发,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办公厅, 加快, 新闻出版业, 实验室, 建设, 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