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博函〔2023〕27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物馆2022年度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物馆2022年度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2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进一步优化博物馆行业管理制度,统筹博物馆年度信息报送和运行评估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运行评估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将通过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信息系统(http://nb.ncha.gov.cn:8081),在线同步组织开展全国博物馆2022年度报告信息和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2019—2021年度运行评估信息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报告信息报送
(一)报送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博物馆,均应完成博物馆基础信息与2022年度运行信息报送工作。
(二)组织形式
请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博物馆年度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博物馆负责在线填报本馆年度信息,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信息数据审核把关。
(三)工作程序
1.博物馆填报阶段
博物馆年度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前。
(1)年报系统已登录博物馆。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账号问题可咨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在线填报2022年度博物馆运行信息,并核查已填信息后,提交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核定。如博物馆名称、质量等级、法定代表人等机构信息发生变化或需要订正的,请在“重大事项变更”项目中就修改的相关指标作出说明。
(2)年报系统拟登录博物馆。使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发放的邀请码注册账号,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并填报博物馆基本信息与2022年度运行信息,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管理账号见附件。年度系统已登录博物馆不得重复注册新账号。
2.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阶段
(1)系统报送。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博物馆年度报送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把关,重点做好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的审核确认。需修改、订正的,退回博物馆;审核通过的,提交国家文物局。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全省备案博物馆年度信息的审核提交。
(2)总结撰写。请在汇总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2022年度报告信息基础上,撰写2022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梳理本地博物馆事业发展现状、机构变化情况及存在问题,总结博物馆管理方面的主要举措及实施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等),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国家文物局。
3.国家文物局汇总阶段
我局将汇总各省份提交的博物馆年度信息,并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公开全国博物馆基础信息和年度运行情况,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各博物馆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需填报所有指标项,其他博物馆需填报基本信息。
2.请各省年报工作负责人员与同级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工作负责人员加强沟通协作,持续推动博物馆年报备案和博物馆统计报送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2019-2021年度博物馆运行评估信息填报
(一)评估范围
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保持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质量等级的博物馆均应参加本次运行评估工作(具体名单以中国博物馆协会通知文件为准)。
(二)组织形式
1.中国博物馆协会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制订评估工作方案、印发评估通知、组织开展运行评估,并提供业务咨询和专业培训。关于2019-2021年度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由中国博物馆协会另行发布。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行业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配合中国博物馆协会做好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总体要求
1.参加本次评估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均为年报系统已登录博物馆,无需重复注册新账号,可直接登录系统,通过“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模块,分别填报2019-2021年3个年度的博物馆运行评估信息。已在全国博物馆年报系统录入的2020、2021年度信息,可直接导入运行评估信息填报表,不需重复填写。
2.请参加本次评估的一、二、三级博物馆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务必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具体要求可参考《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相应指标项的“考察要点”说明。
3.填报截止时间为:一级博物馆于2023年3月10日前,二、三级博物馆于2023年4月10日前。
三、联系人及方式
(一)年报系统技术支持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沈贵华 010-84849888,刘鹏 010-84849839。
(二)年度报告信息报送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 熊伟010-56792015,吴丝禾 010-56792220。
(三)博物馆运行评估信息填报
中国博物馆协会 顾婷 13810044229,李晨 18612729989,耿坤 13911997383。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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