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2016〕16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方城县脱贫攻坚具体措施的责任分工方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方城县脱贫攻坚具体措施的责任分工方案
豫建〔2016〕163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省级领导干部和部分省直单位联系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厅文〔2016〕35号),切实做好我厅联系方城县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方城县脱贫攻坚需要和我厅赴方城县挂职锻炼干部提出的有关建议,厅相关处室研究提出了支持方城县脱贫攻坚的具体措施。经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会议研究,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住房保障方面
1. 围绕服务方城县发展大局,加强对方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指导。(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处)
2. 在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对方城县申报的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不受年度责任目标的限制,优先纳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处)
3.继续支持方城县申请国家政策性银行棚户区改造融资,在手续办理、申报流程、贷款审批等方面给予重点帮助。并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方城县项目进行适当倾斜。(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处)
二、城乡规划及勘察设计方面
4. 精选省内知名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对方城县所辖乡镇,做好规划设计和规划编制的指导,帮助提升规划建设水平,指导规范农房建设,创建美丽宜居乡村示范。(责任单位: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城乡规划处)
5. 搭建方城县与规划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平台,根据当地城乡建设实际,组织省内知名、有实力的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及省内知名专家,到方城县举办学术讲座,考察乡镇建设发展情况,近距离地为村镇建设提升水平、规范农房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支持方城县规划勘察设计单位的发展,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具有较强专业技术优势的勘察设计专业公司发展。适时在方城县开展勘察设计学术活动。(责任单位: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城乡规划处)
6. 积极支持方城七峰山和七十二潭景区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房地产市场方面
7. 积极组织省内有实力和综合经营的建筑企业进行推介,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积极利用PPP等形式参与方城高铁区域和生态旅游开发。(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8.指导加强环境卫生建设与管理,指导园林管护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指导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处)
9. 支持方城县加快旱厕改造。2016年以奖代补方式补助80万元。(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处)
10.在房地产市场交易技术、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交易程序,更好地服务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责任单位: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11. 组织引导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园林企业和其它相关企业和组织在方城县开展公益慈善捐助和宣传等活动。(责任单位:各业务处)
四、村镇建设方面
12.加大对方城县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在任务分配上予以倾斜,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处)
13. 会同金融机构选择条件成熟、近期可实施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优先安排长期优惠贷款,购置道路清扫设备,支持水、暖、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垃圾、水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处 城市建设处)
14.优先支持已经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拐河镇西关村、博望镇博望村等5个村庄申报中央和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用于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卫生等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环境整治。(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处)
15.指导开展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调查,发掘有保护和发展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支持省级和国家级名镇名村、特色小镇和美丽宜居乡村申报和创建,优先列入省级和国家级保护发展名录。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环境和谐宜居、传统文化丰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的小镇和村庄。(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处)
五、建设科技及墙体材料改革方面
16. 指导和扶持方城县优化新型墙材产能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发展高档次、高品质新型墙材。指导其制定新型墙材发展政策措施,调整新型墙材产能布局,为新型墙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发挥省新型墙材专家库和行业协会的优势,为新型墙材发展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服务;加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扶持,促进当地新型墙材企业上新产品、更新设备、优化工艺,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运行中的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墙体材料改革处)
17. 大力支持农村新型墙材应用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农村住房的新材料、新结构、新体系,率先在方城县开展试点应用;对农村社区建设特别是绿色农房建设、村庄整体扶贫搬迁等项目采用经认定的新型墙材和新结构体系的,优先纳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示范项目扶持范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墙体材料改革处)
18.指导贫困地区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帮助梳理和培育绿色建筑项目及相关示范工程实施。针对县域内建筑企业或建设领域相关员工不同需求开展各类科技知识专项培训,组织建设领域科技专家赴方城开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对方城县相关单位或企业挖掘与科技节能相关的项目,给予相关支持和帮助。(责任单位:科技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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