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3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六街口片区山西路19-21号等3处建筑改造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六街口片区山西路19-21号等3处建筑改造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38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六街口片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和一般建筑修缮一期工程的请示》(鲁文物呈〔2022〕9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六街口片区山西路 19—21 号等3处建筑改造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前期研究。深化对历史格局、肌理和单体建筑各时期有价值的建筑要素、工艺做法等的研究、梳理和挖掘。进一步补充青岛德国建筑群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和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要求。
(二)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结合原设计图纸、历史照片和建筑现状,尽可能甄别、保留各单体建筑有价值的细部、装饰和历史信息等,避免立面改造后整齐划一,尊重各时期的历史信息和历史沧桑感。建议适当放宽户外店招管控要求,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山西路19—21号建筑应保留其木屋架、挑廊、木楼梯、栏杆、门窗、入口石踏步等建筑细部,不得整体拆换,外廊木地板防水可酌情使用现代材料。进一步论证山西路23号的沿街立面设计,应保留原有结构形式。补充深化各建筑沿街立面排水、空调机位等设计。
(三)进一步统一设计方案体例,补充现状勘察图纸。
(四)结合后期功能定位,做好与装修、管线、展示、无障碍设计等的衔接。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切实做好工程参与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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