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9号

浏览量:          时间:2016-10-25 23:19:58

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9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Ⅴ)(详见附件1),同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

上述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Ⅴ).doc

2.2016年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Ⅰ).doc

 


海关总署

2016年10月20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3973.html

本文关键词: 公布, , 商品归类, 决定,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6年, 第59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