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科技函〔2023〕27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交通运输科普讲解大赛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3-12 04:52:1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交通运输科普讲解大赛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23〕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行业学(协)会,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各共建高校,部属各单位,部海事局:

为进一步发掘交通科普人才,普及交通知识,讲好交通故事,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提升交通运输科普传播能力,根据科技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有关工作安排,就组织举办2023年交通运输科普讲解大赛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赛

(一)赛事安排。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阶段选手须录制讲解视频,围绕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自主命题,内容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不得利用讲解进行商业宣传)。部将组织专家从内容陈述、表达效果、整体形象等三方面对讲解视频进行评审,择优进入决赛。

决赛阶段分为半决赛和决赛。半决赛采用线上比赛形式,决赛为现场评审。有关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奖项设置。

评选出“2023年交通运输科普讲解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颁发证书。交通运输科普讲解大赛同时作为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在交通运输行业的预选赛,将根据全国大赛的有关要求、分配我部的推荐名额和选手表现,择优推荐获奖选手代表交通运输行业参加全国大赛。

同时,参照全国大赛的奖项设置,大赛将设置最具人气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其中,最具人气奖面向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通过中国交通报微信公众号投票选出。优秀组织奖奖励本次大赛的优秀组织推荐单位,参选单位须提供反映组织推荐工作的视频(40秒剪辑版)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评依据。

二、组织推荐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自愿推荐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系统)的选手参赛。其中,各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共建高校和部属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其他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名选手参赛。已获得往届“全国十佳科普使者”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三、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于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以下参赛材料至指定邮箱(附件超过30M的请使用超大附件功能发送):

(一)交通运输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附件1,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各一份);

(二)参赛视频包括选手自我介绍视频(20秒)和自主命题讲解视频(4分钟)。通过设定场景和对象的表述,借助多媒体、实物等多种辅助手段进行讲解。讲解员应全程出镜并使用普通话原声讲解。视频应连续录制,不得剪辑,采用AVI、MPG或MP4格式,画面比例4:3。

(三)推荐单位盖章的内容审查说明(附件2)扫描件。

四、联系人及电话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张成,010-65292807;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科促中心 牛犇,010-58278010,13811797989;电子邮箱:zhangcheng@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下载:

1、参赛选手报名推荐表

2、内容审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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