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8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红房子片区建筑改造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红房子片区建筑改造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84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红房子片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和一般建筑修缮一期工程的请示》(鲁文物呈〔2022〕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青岛德国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红房子片区中山路9-15号、27-29号,安徽路8号、14号、14号西北侧建筑、16号及10号沿街围墙等9处建筑改造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研究。深化对历史格局、肌理的研究,加强对单体建筑各时期有价值的建筑要素、工艺做法等的研究、梳理和挖掘。核实中山路27-29号是否为原结构,明确其保存状况。
(二)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甄别、保留各建筑有价值的细部、装饰和历史信息等,避免立面改造后整齐划一,尊重各时期的历史信息,尽可能保留历史沧桑感。建议适当放宽户外店招管控要求,鼓励合理设计,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进一步论证中山路9-15号的沿街立面设计,细化墙面、色彩、门窗样式及材质等的考证内容。中山路27-29号应注意考虑场地高差对改造设计的影响。调整优化安徽路8号立面设计,尽可能反映原设计的现代主义建筑特征。补充深化各建筑沿街立面排水、空调机位等设计。项目实施后应设置标志说明,铭刻修缮时间、相关责任机构等信息。
(三)临近文物建筑的改造施工应落实监测、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四)结合后期功能定位,做好与装修、管线、展示、无障碍设计等的衔接。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切实做好工程参与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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