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3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夏陵保护区划内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第一至第三拦洪库提标改造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3-13 02:51:20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夏陵保护区划内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第一至第三拦洪库提标改造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13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报审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第一至第三拦洪库提标改造工程方案的请示》(宁文物发〔2022〕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西夏陵保护区划内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第一至第三拦洪库提标改造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优化设计方案,研究在沙其沟段采用更为生态化、接近自然的护坡设计,建议采用格宾石笼护坡、上覆土壤并扦入石缝、撒草籽的方案,同时解决护坡排水问题;沙其沟至公路桥涵的直线段可允许洪水外溢;针对沟渠坡面受洪水冲击位置,适当散布粒径10cm左右石块,与草丛相结,提升防冲刷能力。草籽建议采用当地品种。
(二)补充说明拟建区域用地性质、控制指标和控制红线。
(三)加强施工管理,沙其沟段施工取材应避免扰动保护范围内现有地表戈壁砾石,尽可能保护文物历史环境。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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