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6〕20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077号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川发改〔2016〕434号)、《关于报送G8513线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段高速公路有关问题的补充请示》(川发改〔2016〕482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沿线地区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同意建设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
二、路线起自九寨沟县郭元乡青龙桥(甘川界)附近,顺接拟建的甘肃省武都至九寨沟(甘川界)公路,经双河、平武、桂溪、江油,止于绵阳市游仙区张家坪,接已建的成渝地区环线绵阳至遂宁段和京昆国家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全长约242.3公里(含省界回龙隧道甘肃境内约0.7公里)。全线在回龙、双河、罗依、勿角、色肭、白马、木座、平武、水田、新民、平通、桂溪、大康、让水、青莲、龙凤、张家坪17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10条互通连接线,共计约8.7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10.09亿元(静态投资382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120.72亿元用于主线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84.33亿元,共计205.05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法人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以桥址、隧址和高边坡路基为重点的局部建设方案比选,以及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处治方案设计,并做好抗震设计。
(二)结合区域地形地质条件及施工、运营管理等,优化长大隧道平纵断面和特大桥、大桥的桥位、桥型及桥跨布置方案研究,并做好环保相关工作。
(三)根据地形、交通量等加强与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的衔接,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的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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