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2023年民族歌剧创作人才研修班的通知》(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2023年民族歌剧创作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培养民族歌剧创作人才,促进歌剧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于2023年5月在第五届中国歌剧节期间,继续举办2023年民族歌剧创作人才研修班。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主办,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承办。
二、本次研修班拟招收学员30人左右,专业方向为编剧、作曲、导演和评论。
三、主办单位将聘请具有丰富创作表演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艺术家、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同时,组织学员观摩第五届中国歌剧节参演剧目,开展交流和研讨活动。
四、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报名工作,报送人数不超过4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可直接报送,报送人数不超过2人。
五、报名者须为歌剧艺术领域已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创作、评论人才,由专业艺术院团推荐或本人自荐报名。主办单位组织遴选并择优录取学员。
六、学员往返浙江的交通费自理。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七、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报送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须于2023年4月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报送至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所有报名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29号商务楼六楼演出中心
邮编:310000
联系人:伍洋、刘戈
联系电话:0571-85212768,18667110701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研修工作,结合本地艺术创作的实际情况,推荐具有创作实力和培养潜质的歌剧艺术人才参加研修,并鼓励支持结业学员参加后期省内相关创作和评论工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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