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2012〕2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战场。2011年12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把整个工业作为规划对象,并且由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好《规划》,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的根本要求,也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国工业由大到强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实施总体要求
工业转型升级事关我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全局。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主攻方向,发挥主体作用,务实有序推进。
(一)把握主题主线,统一思想认识。工业转型升级就是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整体优化提升,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化道路向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转变。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把握《规划》的精神实质,加大宣贯力度,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把“十二五”推动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统一到《规划》确定的主题主线上来,把工作重心统一到《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和重点任务上来,增强实施规划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分解责任。充分发挥工业转型升级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切实推动规划实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推动建立本地区《规划》实施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规划实施合力;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整合已有相关政策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将规划目标落到实处,力求工业转型升级取得实效。
(三)着力创新发展,突破关键环节。在规划实施中,要聚焦自主创新、技术改造、“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品种质量、产业基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转型升级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业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的全面优化。围绕《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重点专项,要认真做好前期论证和项目储备工作,加快启动和实施一批基础好、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力争在转型升级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四)发挥主体作用,创新行业管理。工业转型升级的主体是企业,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自身活力。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努力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新的政策资源和手段,调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着力营造有利于工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对于转型升级的突出重点和难点,各地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二、组织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为更好地推进《规划》实施,在规划期内,我部将联合地方主管部门推进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计划(详见附件),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
(一)重点领域优化升级
围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基础能力提升、新兴产业发展、“两化”融合、节能减排、质量品牌、中小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实施以下九大专项工程。
1.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围绕提升质量、改善装备、清洁安全、专业化发展等关键环节,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金等要素投向,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提高技术装备投资在技术改造投资中的比重,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在技术装备中的比重。
2.技术创新推进工程。紧密结合工业发展实际,依托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集中政策资源,组织实施百项技术创新推进计划,力争取得突破。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认定一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组织实施工业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重要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组织实施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工业“强基”工程。围绕重点行业的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含基础元器件)、基础制造工艺等,通过组织实施一批专题项目,集中力量提升我国工业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零部件水平,实现50种基础材料的全面升级,促进50项先进基础工艺的推广应用,突破50种基础零部件(关键元器件)的发展瓶颈,提升50个领域的技术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工业发展基础,切实增强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
4.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及应用示范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联合有关部门,抓好智能制造装备、支线飞机和通用航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物联网和云计算,稀土及稀有金属等关键材料升级换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药物和疫苗、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重大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等专项的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5.“两化”深度融合专项。组织实施“宽带中国”工程,提高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聚焦重点行业,组织和实施信息化改造提升专项,力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服务型制造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产用合作专项,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安全可靠信息技术和产品推进信息化建设。树立一批“集成应用水平高、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引领和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和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两年内实现对主要产业领域的全面评估覆盖。办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成果展。
6.节能降耗减排促进工程。完善政策机制,抓好试点示范,强化管理创新,保障“十二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工业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0%等主要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工程、清洁生产工程,加强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开发、示范与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开展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管理绩效评价以及重点行业对标达标活动,提高工业能源管理水平。抓好机电产品再制造、“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完善高耗水行业用水先进指标、用水限额指标和取水定额指标,确保完成工业节水约束性指标。
7.兼并重组与淘汰落后。推进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食品、医药等重点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到2015年,排名前10家企业产业集中度钢铁行业达到60%左右、汽车行业达到90%以上、船舶行业达到70%以上,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加快组建2-3家大型稀土集团。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分年度下达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充分发挥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上大与压小结合、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
8.质量品牌战略推进计划。以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提高效益为重点,组织开展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大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计划,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共性质量问题,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9.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融资支持,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等2项工程,以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创办小企业计划、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中小企业市场拓展计划等4项行动计划。
(二)重点行业转型发展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重点行业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实施手段。
10.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城区钢厂搬迁改造。促进重点有色金属产品升级改造,支持在具有能源优势、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合理有序建设有色金属产业基地。继续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在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有序推进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产业化发展;加快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保搬迁入园,加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管理。加快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升级改造,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和固体废弃物示范,实施建筑陶瓷产品减量化工程,培育绿色新型建材。
11.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业。组织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型飞机等重大科技专项,以及民用飞机、高技术船舶等科研计划,组织论证和实施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重大专项。实施装备信息化工程,促进整机产品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提升,发展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大力推动自主品牌发展。
12.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重点发展智能节能家电、节能照明电器、新型电池、功能性农用薄膜、绿色日用化学品、节水器材等轻工产品,加快造纸、皮革、陶瓷、缝纫等行业重点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服装、家纺、家电等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推动废旧纤维制品循环利用,大力发展产业用纺织品,到2015年,产业用纺织品占纤维消费比重提高到25%。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提高食品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增值综合利用水平。实施药品质量升级示范,到2015年,全国药品生产100%符合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100家以上制剂企业及500个以上化学原料药品种通过发达国家或世界卫生组织的GMP认证。
13.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核高基”、新一代移动通信等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基础电子跃升工程,推动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等产业跨越式发展,提高锂电池、传感器、片式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和设备仪器等支撑保障能力,推动计算机、通信设备、数字视听等整机价值链提升。加强重点应用电子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形成产业新的增长点。推进绿色智能数据中心及技术业务服务平台建设,拓展行业应用市场。统筹部署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领域等关键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应用。支持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建设。推动中国软件名城建设。
14.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组织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选,组织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推进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加快发展软件服务外包,制定推广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制造企业发展新型制造服务形态。积极开发工业旅游资源。
15.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加快军民结合型产业发展,合理规划军民结合产业布局,加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培育和建设,促进军工与地方经济融合。引导和鼓励民口企业有序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适时发布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信息共享目录。
(三)区域转型升级试点示范
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推动工业生产力布局优化,加快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组织开展区域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
16.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到“十二五”末形成300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现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中,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提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试验验证、质量标准认证、信息服务、污染治理等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
17.产业转移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引导地区间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区域产业转移对接平台建设,加强区域产业合作。强化承接产业转移载体建设,鼓励通过要素互换、合作兴办园区、企业联合协作,建设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
18.区域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在东、中、西部选取若干重点区域开展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
——东部地区。重点支持珠三角、上海市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福建积极对接台湾重点产业高端生产环节,加快建设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引导和促进江苏、浙江等省传统产业集群向现代产业集群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中部地区。支持中原经济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食品工业基地和精品原材料基地。支持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支持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鄱阳湖生态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
——西部地区。支持成渝经济区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着力打造四大核心产业集聚区。
——东北地区。重点支持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等老工业基地建设具有世界水平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一)分领域、分行业制定实施方案。对于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我部将分领域、分行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年度明确推进重点并组织实施。对于区域转型升级试点地区,请有关地方工信主管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推进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送我部(规划司),经我部审定后共同组织实施。
(二)细化保障措施,完善政策环境。按照《规划》确定的政策取向,进一步落实金融财税等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扩大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等资金规模;强化工业标准规范及准入条件,健全节能减排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产业政策与贸易、财税、政府采购、信贷、土地、环保、安全、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扩大工业品国内消费及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各地也要结合实际,落实政策措施出台的责任部门,推动和督促有关政策抓紧制定出台。
(三)加强部省对接。加强与地方主管部门的上下互动和对接,建立“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国家发展重点与地方发展重点、国家重大工程及项目与地方重点工程及项目、国家重点政策与地方配套政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与地方配套资金支持等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重点方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支持合力。各省区市工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年末要将本地区实施情况向部通报。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对于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将加强跟踪监测和信息发布,分年度、分地区适时公布规划实施情况,引导和督促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密切关注规划实施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分析工业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出政策建议。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组织对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价,及时了解主要指标和重大任务进展情况,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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