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防〔2023〕5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防〔2023〕58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3月1日
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筑牢防御水旱灾害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充分做好汛前准备
1.提前作出工作部署。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对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针对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环节分别作出专题部署。组织协调召开流域防总工作会议,对所辖流域防汛抗旱工作作出安排。各地要扛牢水旱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提前研判汛旱形势,作出针对性部署。
2.深入开展汛前检查。部领导或总师带队,赴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针对水文监测预报预警、防洪预案修订与演练、大中型水库调度运用和小型水库安全度汛、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山洪灾害防御、抗旱供水保障等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准备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扣2022年水旱灾害及防御过程检视复盘情况,认真查漏补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及时修订方案预案。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编制指南》,组织编制批复《太湖流域洪水与水量调度方案》及年度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运用计划、雄安新区起步区安全度汛方案,指导修订完善年度黄河上游重要水库群联合防洪调度方案和中下游洪水调度方案。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工程能力和经济社会现状,及时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确保方案预案具备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组织开展防洪调度演练。以历史典型洪水为背景,基于当前防洪工程体系现状,以“四预”措施和水工程联合调度能力为重点,对水库、河道、湖泊、蓄滞洪区等蓄泄情况进行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模拟实战、锻炼队伍、提高能力。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风险隐患,要立即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5.全面排查整治山洪风险隐患。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等进行检查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深入细致排查跨沟道路桥涵阻塞壅水、沟道泥石淤积等涉河风险,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清单管理,强降雨期间落实专人巡查盯守。
6.扎实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汛前组织做好运用预案修订完善、运用补偿基础数据更新、隐患排查等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工作。针对国家蓄滞洪区运用准备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流域管理机构要督促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整改,确保蓄滞洪区及时有效运用。
7.加快水毁修复进度。各流域管理机构要逐项目紧盯,加快直管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招投标及组织实施,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控施工标准,保障施工质量和人员安全。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和进度管理,尽快恢复防洪功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8.及时开展水旱灾害防御行政首长培训。根据地方政府换届一批新任领导干部走上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岗位的实际,面向地方水旱灾害防御行政首长开展培训,促进尽快熟悉工作程序,掌握水旱灾害防御知识,提高调度决策指挥能力。
二、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水旱灾害
9.锚定防御目标。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密切监视雨情、汛情、旱情,专题研判凌情、墒情、咸情,动态跟踪工情、险情、灾情,绷紧“四个链条”,落实“四预”措施,紧盯每一场洪水、每一场干旱,让防御措施跑赢水旱灾害。
10.优化防御工作机制。滚动会商分析研判,不断健全会商研判、信息报送、工作组派出、专家管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度部署枢纽作用。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根据工作规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响应各项联动措施。及时报送突发险情、灾情及处置工作情况,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
11.加快提升“四预”能力。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加快构建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三道防线”,进一步延长雨水情预见期、提高精准度。强化局地暴雨、江河洪水、区域干旱预警,做到预警信息直达一线。动态模拟预演洪水演进和工程调度过程,迭代更新防汛预案,预置巡查人员、技术专家、抢险力量。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先行先试建设,完善防洪“四预”功能,共享建设成果,基本实现大江大河重点防洪区域“四预”业务功能。
12.强化流域水工程统一调度。坚持系统、统筹、科学、安全原则,统筹考虑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综合运用“拦、分、蓄、滞、排”措施,以流域为单元,实时精细调度,强化水库(闸泵)、河道及堤防、蓄滞洪区等水工程联合调度,最大限度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效益,努力实现流域调度“帕累托最优”。精准实施水工程抗旱补水调度,精准对接城乡供水、灌区等用水户,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13.做好北方河流防凌工作。密切监测凌情发展变化,动态掌握天气、水情、冰情、河情、工情,精准预报开河时机、凌峰流量等,精细调度水工程,督促指导河道巡查、人员转移避险、应急分凌区运用和浮桥拆除等工作,确保防凌安全。
14.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以病险水库和中小水库安全度汛为重点,强化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病险水库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强化水库防洪调度运用和汛限水位执行监督检查,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强化工程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预置抢险力量;水库出险后第一时间转移危险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库水位,妥善处置险情,严防水库垮坝。
15.加强堤防巡查防守。做好河道洪水过程演进分析和水位流量预报,根据分析预报成果,对重要保护对象堤防、重大险情堤段和超警幅度大堤段,预置抢险力量、物资和设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消险。
16.及时启用蓄滞洪区。根据洪水预报和实时水情,按照权限和程序及时作出调度决策。一旦决定启用蓄滞洪区,督促地方严格执行调令。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提前高效转移区内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蓄滞洪区运用后,组织开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数据汇交,配合地方政府依据国家政策开展运用补偿。
17.全力防御山洪灾害。密切监视短历时强降雨过程,强化山洪灾害多信源递进式预警,推进动态预警指标分析应用,充分运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直达基层。进一步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落实基层预警“叫应”机制,全力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
18.做好抗旱保人饮保灌溉工作。密切关注农作物旱情和群众饮水困难情况,加强旱情监测预报预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动态调整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因地制宜采取应急调水、管网延伸、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节约用水等抗旱措施,努力减轻干旱影响和损失。
19.有力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抢险现场支撑机制。视情迅速成立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应急抢险和抗旱工作。
20.及时检视复盘。立足防住为王,及时复盘总结,客观还原防御过程,坚持打一仗、复盘一次、前进一步,从实战中及时总结固化经验、查找短板弱项,为应对可能更加严重的水旱灾害做好准备,筑牢防御水旱灾害防线。
三、加快补齐水旱灾害防御短板
21.扎实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开展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简易监测预警设施配备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163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全面完成《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任务。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和调研,启动新一轮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2.加强蓄滞洪区基础台账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的要求,组织对98处国家蓄滞洪区基本信息、防洪工程及安全设施、管理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突出问题和短板,逐一建档立卡、逐一明确建设管理目标任务、逐一开展安全运用分析评价。完善国家蓄滞洪区数字一张图,接入防汛会商调度系统。
23.持续推进蓄滞洪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杜家台、华阳河、潖江、洪泽湖周边等蓄滞洪区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力争开工洪湖东分块、康山、献县泛区等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河北文安洼蓄滞洪区、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等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四、持续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基础保障
24.提升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系统立项建设,逐步达到预报调度一体化、工程调度联合化、调度指挥智能化、灾情评估实时化、展示手段形象化,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四预”能力。
25.夯实抗旱工作基础。持续推进旱警水位(流量)管理工作,制定文件规范旱警水位(流量)的确定和发布应用等相关工作。推进全国旱情监测预警综合平台建设,力争汛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试运行。
26.强化灾情统计报送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水旱灾害防御统计调查制度(试行)》,落实灾情统计报送专人负责制,严格报送制度,及时报送洪涝和干旱灾情。强化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台账管理,做好水利救灾资金使用项目储备,细化每批次救灾资金用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成效。
27.推进水旱灾害普查成果应用及后续工作。完成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建设,全面深入开展普查成果应用,做好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总结和宣传等工作。制订全国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五、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水平
28.强化信息发布。建立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宣传,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汛情、旱情、风险防范提示和防御工作动态,滚动发布水工程调度运用措施及成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正本清源,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9.强化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基层、贴近群众,普及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常识和法律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洪涝干旱灾害和相关防御措施,自觉远离高风险地带,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30.弘扬伟大抗洪精神。深入挖掘报道水旱灾害防御一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顽强拼搏、尽锐出击、敢打硬仗的先进事迹,让党旗在挺身而出的关键时刻、“洪水不退我不退”的前沿阵地高高飘扬。
六、不断强化水旱灾害防御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31.推动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推动防洪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相关前期研究。推进黄河保护法有关配套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蓄滞洪区相关法规制修订前期工作。
32.完善蓄滞洪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落实流域管理机构在统筹推进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的监督指导责任,理顺与地方的协同管理机制。开展蓄滞洪区运用管理政策研究,出台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管理政策文件。
33.健全技术标准。审定发布《流域防洪工程联合调度方案编制导则》,编制修订《堤防抢险技术导则》《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
34.加强防御监管。针对重点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山洪灾害防御、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及汛限水位执行等组织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汛期开展汛限水位执行在线监管,对违规运行及时督促改正。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35.强化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衔接对接,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成立辽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制定工作规程及有关制度,充分发挥流域防总办公室平台作用。
七、加强党的建设
36.强化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心怀国之大者,牢记“三个务必”,以党建工作新成效引领保障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37.锤炼过硬作风。引导激励广大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者在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中,用行动书写忠诚,用担当锤炼作风。加强廉政教育,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守清正廉洁底线。努力打造政治过硬、勇于担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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