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6〕20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6-11-09 01:20:3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011号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新建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黑发改铁航〔2016〕415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黑龙江民用运输机场布局和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同意在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基础上新建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28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5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1条长2000米、宽45米的航空护林站跑道延长至2300米,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和仪表着陆系统,次降方向设置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建设4870平方米的航站楼、3个机位的站坪,以及空管、供油、供电、给排水、消防救援等相应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4.54亿元,其中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29亿元,其余投资由黑龙江省政府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按照6:4比例安排财政资金解决。
四、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民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事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配套设施,完善地面交通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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