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办字〔2016〕38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巡讲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巡讲活动的通知
高检办字〔2016〕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
按照《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高检会〔2016〕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从全国检察机关择优选拔24名优秀巡讲员组成全国巡讲团(详见附件1),组织研发了一批精品法治课程,拟于近期分赴全国巡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讲活动整体组织和时间安排
全国巡讲团共分为6个小组,每月组织3个小组分赴有关省份进行巡讲,每个省份巡讲两到三场,巡讲的范围为中、小学校,计划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不包括寒假)实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覆盖。巡讲的时间段详见附件2。
二、具体巡讲地点和路线
具体巡讲地点和路线由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附件2规定的时间段内共同商定。巡讲地点要结合当地未成年人群体状况及法治教育需求认真选择确定,市、县、乡均可。省级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已经组织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地方,原则上不再安排。巡讲路线安排要做到合理高效,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尽量减少路途时间,巡讲团在每省份的时间控制在5日以内。
三、巡讲主题及巡讲方式
巡讲地点确定后,由当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法治教育需求,从附件3中选择2个主题。一是根据学校选择的主题上2节法治课,每节约45分钟,同时在巡讲现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二是巡讲团与当地师生、家长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代表组织一次以校园安全和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座谈会,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
四、巡讲现场组织
请巡讲当地的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共同做好巡讲现场组织工作。巡讲既可以在一个学校进行,也可选择当地剧场、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多所学校师生听课。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报道、播放,扩大巡讲的覆盖面。检察机关要在现场布置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展板、海报,在现场播放高水平未成年人检察题材微电影,并组织本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旁听观摩。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妥善做好课程安排,不要因法治巡讲干扰原有教学计划和进度。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与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商,确定联系人,并制定工作方案,列明具体巡讲地点、日程安排和所需巡讲主题,于全国巡讲团赴本地巡讲10日前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公室。
2.请全国巡讲团讲师所在省、直辖市的省级人民检察院负责通知巡讲团讲师所在单位,为巡讲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巡讲团讲师在巡讲活动中的交通、食宿费用,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于飞、申潇静
检察内网邮箱:yufei@gj.pro 传真:010-65209485
附件:
1.“法治进校园”全国巡 讲团讲师名单
2.“法治进校园”全国巡 讲活动时间安排
3.“法治进校园”全国巡 讲活动主题清单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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