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6〕23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1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6-11-10 22:05:3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1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331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苏发改设施发〔2015〕82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南京江北新区建设,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同意对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鉴于2016年作为起始年,将规划期限确定为2016~2021年。

二、规划调整内容

(一)调整方案

同意新增4号线二期工程、11号线一期工程和S8线南延工程,线路总长度39.2公里。

4号线二期工程自龙江至珍珠泉站,线路长9.7公里,设站6座,投资78.95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11号线一期工程自马骡圩至浦州路站,线路长27公里,设站20座,投资181.7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7~2021年。

S8线南延工程自泰山新村至大桥站,线路长2.5公里,设站2座,投资17.1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7~2020年。

预计到2021年,形成11条运营线路、总长373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除上述调整外,原二期规划的其余批复内容不变。

(二)主要技术标准

4号线二期、S8线南延均采用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的B型车,其中4号线二期采用6辆编组,S8线南延采用4辆编组;11号线一期采用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的A型车6辆编组。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277.78亿元,其中资本金占20%,计55.56亿元,由南京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

四、下阶段工作

(一)坚持经济、适用、安全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加强设施、人员配备。

(二)做好主城区和江北新区轨道交通线网融合工作,进一步研究南京市轨道交通功能层次和技术标准;做好轨道交通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衔接换乘,促进城市交通一体化发展。

(三)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研究建设市域(郊)铁路,以解决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交通需求。

(四)创新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五)结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北新区规划,进一步落实调整新增项目的建设用地。深化研究4号线二期工程江心洲岛设置车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


附件: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 整方案(2016~2021年)示意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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