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3-04-01 00:26:33

科技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科技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称“一规划两纲要”)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重要论断,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科技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扎实推进依法行政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强化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科技部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有关部署落细落实,紧扣科技创新需求,锚定实践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动力,奋力开创科技法治建设新局面。

三是加强部系统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组织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通过支部书记带头学、党小组专题研讨学、青年小组创新特色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各项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在新入职干部、驻外干部、项目管理等培训中,将法治教育作为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以工促学、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干部学法用法。

(二)持续完善科技领域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科技部研究制定《科学技术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科技部行政复议行为,明确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责任,结合科技部工作实际,就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提供依据和规范。研究起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完善科技奖励规章制度。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配套规范,推进制定《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启动科学技术奖励相关规章的修订研究工作,加快构建“一体两翼”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

三是结合执法检查同步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研究。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执法检查,并在执法检查期间,开展法律修改的前期调研、起草草案、征求意见等一系列工作。形成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上报国务院。

(三)扎实推进落实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认真落实《科技部法制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全面推进科技部法制审核工作,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等50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科技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夯实科技部法治工作基础,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二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稳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14件。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按时出庭应诉,依法答辩举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总结办理案件经验,提升法治工作实效。

三是进一步做好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工作程序,畅通投诉举报和信访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召开科技部2022年信访工作培训交流部署会议,邀请专家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增强部系统信访工作能力。

(四)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深入落实简政放权,编制并公布人类遗传资源、外国人来华工作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深化“揭榜挂帅”“包干制”等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充分下放科研相关自主权。加大惠企政策激励力度,优化涉企科技金融服务,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开展重大科技政策预评估试点,研究健全重大科技政策评估制度。

二是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探索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措施,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科研支持、完善使用和评价机制、推进国际化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启动青年科研人员减负行动,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三是稳妥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科技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科技部政策文件、“十四五”规划、人事任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等信息187条,办理依申请公开88件,对公众咨询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健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指挥体系,强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完善落实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开展新冠疫情等应急处置工作。畅通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服务应急审批通道,对新冠诊断试剂、药物、疫苗研发项目实行快速审批,做到随报随批。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科技部系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等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塑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推进部系统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完善。

二是进一步统筹科技领域监管。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要求,制定印发科技部贯彻实施方案。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工作,促进部系统内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三不腐”,警示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保持警钟长鸣,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六)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企业创新服务事项统一网络服务。

二是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依托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全国技术合同认定、国家科技特派员、新型研发机构等多个业务系统的集成互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实现个体工商户实名与国家平台认证集成和对接服务,实现全国“一网通办”,为“便企利民”发挥重要支撑。

(七)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介。

一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北京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等资源,通过“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宪法宣誓、公共区域展板展示、视频资源自学等形式,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是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法律修订实施后,组织召开科字口部门座谈会,促进部门协同推进法律落实。联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八部门,印发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地方科技管理人员、创新主体、科研人员进行《科学技术进步法》宣讲培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释义》,已印刷出版。在《科技日报》开辟专栏进行持续深入地宣传报道。

三是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按照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制定发布《关于开展科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科技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科技部网站、“锐科技”公众号、微博以及科技日报网络版等窗口,举办线上法律知识竞答,开展线上普法宣讲,举办线上普法培训班,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并在线播放,推动提升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虑

2023年,科技部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积极普法,完善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全面提升科技法治化水平,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强化科技法治建设,进一步组织好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用自学、研学、线上、线下、调研等多种形式,确保法治思想、法治理念入心入脑。

二是加快推进科技领域立法修法工作。加快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法》《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技领域法制体系,加强人工智能等领域前瞻性立法研究。

三是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和服务,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与发展潜力。

四是认真落实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部系统“报、网、端、微、屏”资源,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云平台等在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普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及时性。

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行政处罚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科技领域相关执法制度,规范科技部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监督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

六是进一步做好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按照《科技部法制审核工作暂行办法》,继续加强有关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法制审核,确保审核事项不超出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遵守法定程序。继续稳妥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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