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研明电〔2023〕1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交政研明电〔202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行业文明程度,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定于今年4月份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在重大活动中进一步发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作用的通知》等为抓手,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强思想保证、丰润道德滋养、强大精神力量、良好舆论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蕴含其中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大力唱响强信心的社会主旋律。结合群众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讲活动。发挥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强化学习效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一线,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围绕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引导广大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三)大力弘扬“两路”精神等交通精神。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弘扬“两路”精神、青藏铁路精神、港珠澳大桥建设者奋斗精神、“中国民航英雄机组”精神、邮政快递“小蜜蜂”精神和救捞精神等交通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深化开展“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行业思想凝聚力和精神感召力。
(四)加强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岗位建功。大力发掘培树先进典型,深入挖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让交通英雄群体更立体更丰富。积极参加“感动交通年度人物”、系列“最美”人物推选宣传,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深化“文明交通志愿随行”宣传教育行动。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开展交通志愿服务,全面宣传绿色出行文化,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培育绿色低碳出行文化,展现绿色出行成效,共同维护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车、船、机、路、港、站”等,刊播文明标语和公益广告,教育引导行业从业者和社会参与者提高文明素养。深入机关、企业、校园和一线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微博话题运维力度,以图、文、视频形式,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内容载体,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亮点,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掀起活动热潮。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报部。联系人:政策研究室 孙丹妮,电话:010-65293243,邮箱:jtbwmb@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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