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9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太平街10号7幢3单元增设电梯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4-03 04:28:50

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太平街10号7幢3单元增设电梯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97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太平街10号7幢3单元增设电梯项目建筑室外增加电梯土建工程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2〕8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太平街10号7幢3单元增设电梯项目。

一、所报项目应补充必要的考古工作,核实拟施工区域地下是否存在城墙遗迹。明确基坑与原住宅楼基础的关系,补充电梯基坑结构设计。拟建项目应注意街巷立面的景观效果,尽可能与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相协调,注意避免眩光。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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