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党〔2016〕51号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以“四个合格”为目标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以“四个合格”为目标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党〔2016〕51号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以“四个合格”为目标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第39次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实施方案是我部深化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部署,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集中力量,狠抓贯彻落实。
各单位落实方案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机关党委。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6年10月20日
以“四个合格”为目标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新形势下,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是深化教育部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目标新要求。为全面推进落实“四个合格”,现结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紧紧围绕“四个合格”目标要求,聚焦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和直属机关党建突出问题,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克服偏向,改进弱项,补齐缺项,强本固基,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通过一段时间的持续用力,使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巡视整改任务圆满完成,意识形态阵地意识明显提升,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管党治党更加全面有力;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得到有效贯彻,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勇于担当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显著提升,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有效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推进“四个合格”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与部党组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和各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紧密结合,以党建促改革、促发展;坚持质量建党、问题导向,切实把“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坚持立足实际、彰显特色,充分调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统一部署、有总有分、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具体任务及衡量标准
(一)全面从严治党合格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党组承担直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部党组成员对党的建设、教育发展、教育改革、意识形态工作“四必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承担本单位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都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党建工作有年度计划、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议事规则,党组织依照有关规定在“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中发挥作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条件、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做到不以人划线、不感情用事、不“屁股指挥脑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部党组落实《中心组学习规则》到位,学习的内容形式、组织管理考核符合中央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重视学习,党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学习有年度计划,每名党员干部学习达到规定学时;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措施实、效果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和特色鲜明;领导干部经常与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交流,党组成员与分管领域司局级干部每年思想交流不少于1次、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领域中层干部不少于2次、支部委员与本支部党员不少于2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党建带团建,群团组织有活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3.建强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体系健全,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规范;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按时依规换届;选准配强各级党组织班子,党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注重把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上锻炼提高;缴纳党费主动及时足额,党费使用规范合理;注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严格按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发展新党员。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组织开展案例式、研讨式、沙龙式、约谈式等多种形式党课;部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作用明显;班子团结协作,上下级关系规规矩矩,同志关系清清爽爽,单位内部政治生态良好。
5.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教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2016年修订)》,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并执行到位;对本单位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积极的预防和警醒,杜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出国(境)、超标准配备或变相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外出讲课、报告、咨询和评审要事先报批同意并如实填报个人事项;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服务基层意识强,践行短实新文风和求真务实会风,善于讲平实的话、真心的话,作风状况整体良好。
6.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严格干部工作纪律,杜绝跑风漏气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本单位涉及的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风险点全面、准确,防控措施管用有效并执行到位;领导和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把纪律挺在前面,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处置问题线索,严肃开展纪律审查。
(二)学习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
7.深入学习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指定必读书目,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熟知论述中涉及本领域工作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改进创新学习的方式方法,学习氛围浓厚,没有简单化、庸俗化、虚高化、一般化的倾向和问题。
8.大力宣传研究阐释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教育战线把学习宣传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融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创新宣传方式,推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的主题教育活动;主动策划,深入研究,及时推出一批深入阐释的重点理论文章,组织推动知名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知名专家学者积极在新闻舆论阵地特别是新媒体发声,形成正面舆论声势和广泛积极影响。
9.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效解决问题。及时化解思想上的疑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学会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能够准确分析研判教育现象和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的能力得到提升;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政策措施,转化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明显破解。
(三)共产党员的行为和作风合格
10.做到讲政治、有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力量。
11.做到讲规矩、有纪律。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2.做到讲道德、有品行。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把立德树人内化为教育使命,主动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严把个人的“交际圈”“生活圈”,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13.做到讲奉献、有作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同教育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的密切联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练就过硬业务本领,变被动“接招”为主动思考,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立足岗位,积极贡献力量。
(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
14.发展抓公平。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和政策制定的价值导向,既鼓励发挥优势、率先发展,又确保机会公平,大力提升过程和结果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成效明显;坚持优化增量、调整存量、结构改革并举,内生变量、外生变量配套,建立健全有利于公平的规则和制度体系。
15.改革抓体制。坚持把改革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按期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教育改革任务,本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清楚明确;深入研究改革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推进育人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完善顶层设计,抓住体制改革关键节点和症结,敢于啃硬骨头,稳步推进综合改革,重点突破专项改革。
16.安全抓责任。坚持早研判、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安排、妥善处理维稳、防恐、处突、灭火、排险、保密等各项涉及安全的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及有关政策制定切实把好政治关、内容关、法律关、舆情关,注重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网上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快速反应机制;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责任分解到人、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的工作格局。
17.整体抓质量。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把提高质量作为工作的核心任务,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教育质量报告和监测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标准完善,督查评估体制机制健全。
三、工作抓手
(一)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计划
把质量建党思想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制订《党支部工作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细化党支部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要求。制订《“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规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制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章党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实施党员干部“精气神”提升计划
制订《激励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意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人岗相适、以事择人,不搞用非所长,不搞平衡照顾,强化正向激励,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认,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票数,在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注意调动不同年龄段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强化干部基层一线实践历练;加强和改进干部实绩考核,建立推进改革容错免责机制,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强化对为官不为干部的处理问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选任优秀者、保护诚实者、启迪疑惑者、鞭策懒惰者、拒绝投机者、惩治捣蛋者。
(三)建立日常管理与监测工作平台
建立《教育部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台账》,每月填写汇总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党员参加培训情况、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情况,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建立《学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应知应会题库》,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测试。突出政治巡视,坚决督查督办问题,强化巡视成果应用。
(四)建立“互联网+”党建工作平台
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党建工作,依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平台,建立支部工作APP,将支部工作建在网上,实现支部全在线、党员全参与,加强对支部工作的实时监测。利用手机客户端,建立党建工作微信群,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开展机关作风网上评议,采用机关评议与外部评议、司局自评与司局间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机制
每三年从直属机关选聘15名左右党性修养高、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熟悉党建工作的退休司局级党员干部作为党建工作联络员,包干联系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基层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运行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对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六)建立“三述”(述职述廉述党建)综合考评机制
成立由人事司牵头,办公厅、机关党委、纪检组等成员单位组成的“三述”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建立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自我考核与上级考核、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与目标责任考核一体化的综合考评体系。各单位围绕“发展、改革、安全、质量、党建”五个方面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年底,考评工作小组深入每个单位听取领导班子全面述职汇报,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四、工作责任
(一)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部党组主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党建工作领导体制。部党组明确专人分管党建工作,成员单位确定具体责任人,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切实形成推进落实“四个合格”的良好运行机制。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专题听取“四个合格”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推进落实的措施和建议。
(二)完善激励与责任追究机制
把落实“四个合格”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选用提拔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司局(单位)、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的重要依据。制订《直属机关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直属机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对落实“四个合格”不到位的党组织,要约谈党组织书记和相关党员领导干部,限期整改落实;严重失责的,要按规定进行问责。
(三)抓好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统筹推进本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按进度安排抓好落实。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结合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落实的工作方案,建立可操作、可考核、可实践的制度机制,做到有硬招、实招、新招。
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直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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