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6〕22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荣昌至泸州公路四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荣昌至泸州公路四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272号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G8515线荣昌至泸州段(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川发改〔2016〕445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沿线地区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荣昌至泸州公路四川段。
二、路线起自泸县方洞镇麻岩水库(渝川界),接待建的荣昌至泸州高速公路重庆段,经温河坝、奇峰、永寿场,止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接已建的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泸州段,全长约42公里。全线在方洞、奇峰、云龙、云龙机场、特兴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5条互通连接线,共计约15.7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7.63亿元(静态投资约36.32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10.07亿元,四川泸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约8.75亿元,共计约18.82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四川泸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桥址、隧址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查明崩塌滑坡、岩溶、采空区等分布情况,深化不良地质路段和特殊性岩土的处治方案。
(二)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局部路段的路线方案进行比选,优化桥梁、隧道方案,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三)考虑沿线建设条件,根据交通流量、流向分析预测,结合区域公路网和城镇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2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