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农经〔2016〕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1-19 03:51: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1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牧)厅(委、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做好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围绕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农村废弃物,深入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继续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使农村沼气工程向规模发展、生态循环、综合利用、智能管理、效益拉动的方向转型升级,更充分地发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在提供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业循环发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大气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并重,促进沼气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中央投资支持范围、补助标准

(一)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

继续支持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开展试点。原则上每个省可申报1个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对于种植业优势产区和规模化养殖重点区域等原料资源丰富、工程需求量大的省份,最多申报2个试点项目,但对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还存在2015年安排的农村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尚未开工的省份,不得申报试点项目。试点内容除延续《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发改办农经〔2015〕879号,以下简称《方案》)中的有关要求外,鼓励地方政府增加以下试点内容:一是对试点项目所产生物天然气进行全额收购或配额保障收购试点;二是制定农业废弃物排放监管制度和建立污染者付费机制的有关试点,为促进农业废弃物集中收集、专业化处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在工作有基础、技术能配套的区域开展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综合试点。

各地是否针对试点内容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将作为是否安排试点项目的重要参考。

(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支持建设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500立方米以上、能够有效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实现“三沼”充分利用、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沼气工程(不含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对于开展沼气工程全程智能控制、沼肥智慧化加工应用、带动附加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各地应重点支持,优先申报。其中,给农户集中供气的项目,可适当考虑由同一业主建设的多个集中供气工程组成。鼓励具备条件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参照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的试点内容,开展相关试点。

(三)中央补助标准

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产气能力、总池容等因素,中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投资补助。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安排中央投资补助2500元,但中央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0%。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每立方米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安排中央投资补助1500元,但中央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5%。鼓励地方政府安排资金配合中央投资合力支持项目建设。

三、选项条件、项目建设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要落实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安评等前期工作,并具有审批文号的文件,确保2016年能开工建设。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或中央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或中央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对于地方政府重视,统筹规划,出台相应辖区内农业废弃物处理政策的,优先予以支持。

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要采用中高温和高浓度混合原料发酵工艺技术路线,池容产气率大于等于1m3/m3•d,所产沼气提纯制取生物天然气(BNG)。各地在接到项目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对于拟申请中央投资支持的试点项目,要在政府网站等公开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公示。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可以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同时,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会同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逐一编制项目试点方案。项目试点方案除应包括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外(可不附资金申报报告原件),还应说明项目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地方政府围绕中央要求的试点内容已经出台或将要制定的相关政策。各省(区、市)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申报试点项目时,需一并附上项目试点方案、项目实地查看承诺书、专家评审意见、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项目公示证明及公示无异议承诺书。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采用中温或常温发酵工艺,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确定池容产气率,使工程所产沼气、沼渣沼液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确保沼气不排空、沼渣沼液不产生二次污染。各省(区、市)在申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前,要组织有关人员,也可委托地市级或县级发展改革或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对有关项目进行实地调查。

其他选项条件和建设内容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15〕1377号)的有关规定,工程技术规范按照《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GB/T51063)等标准执行。

四、申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请各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暂按2016年全国20亿元的总盘子组织项目申报(实际总盘子确定后将另行通知),按要求把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做细做实,并于3月6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计划司、科教司各2套),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综合处(通过纵向网)和农业部计划司投资计划处(nybzhaoqi@126.com)、科教司能源生态处(kjsnyc@126.com)。2015年安排了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的有关省份,要一并报送试点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报送情况、试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阶段性试点成效,将作为该省2016年试点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



附件:(略)

1.______省(区、市)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汇总表

2. ______省(区、市)2016年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3. ______省(区、市)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不含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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