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2015〕28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1-28 03:21:19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加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实施平均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实施平均法考核。当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的算术平均值,与上旬末该金融机构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人民银行考核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时,如遇旬后第五日为假日,应将该假期纳入上一维持期进行计算和考核。对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至下旬第四日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日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人民银行仍按金融金瓯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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