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6-12-01 02:40:3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强化和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瓦 斯抽采达标暂 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Ο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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