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3-04-10 04:1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3年3月28日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附件:《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 查办法》.PDF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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