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25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汶上县康养服务中心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4-17 17:31:25
国家文物局关于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汶上县康养服务中心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257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汶上县康养服务中心的请示》(鲁文物呈〔202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汶上县康养服务中心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调整优化设计,建筑风格应避免出现欧式建筑元素和过于现代感外观,尽量与历史文化环境风貌相协调;补充开展王鲁庄东北地点、东关村东地点视线仰角18°范围内视线分析,采取植物景观遮挡等措施,尽可能弱化对文物景观风貌影响。
(二)补充施工期、运营期针对文物本体及环境的监测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补充基坑开挖、施工方法以及防止振动、沉降等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车辆及材料等应远离文物保护范围。
(三)补充拟建项目设计方案,明确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北侧广场应退让文物保护范围。完善图纸标注,认真校核相关数据,保持前后一致。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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