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23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龙亭大殿、北宋东京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封市夷门新洲二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4-17 17:34:51
国家文物局关于龙亭大殿、北宋东京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封市夷门新洲二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234号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上报开封市夷门新洲二期建设项目涉及龙亭大殿、北宋东京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2〕1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龙亭大殿、北宋东京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封市夷门新洲二期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进一步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核实该地块内地下遗存的分布和保存情况,评估建设区域与文献记载和已有考古成果中关于北宋东京城及明代开封城道路布局等位置关系,对可能存在的地下重要遗存提出合理的避让保护、地表标识等方案。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所报方案应如实按照历史高程计算工程施工开挖深度,实际开挖深度不得超过4米,调整或取消地下室及其他构筑物设计。进一步优化9号楼与地块内其他建筑的体量关系,切实落实规划管控要求。补充评估拟建项目与周边其他相关文物的关系与影响。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开挖、振动等对文物的影响,补充必要的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注意避免使用大型机械,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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