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3〕22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甘肃省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东汉鎏金错银铜扣漆樽修复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4-17 17:52:29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甘肃省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东汉鎏金错银铜扣漆樽修复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3〕220号
甘肃省博物馆:
《甘肃省博物馆关于一级文物东汉鎏金错银铜扣漆樽保护修复计划的请示》(甘博发〔2022〕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一级文物东汉鎏金错银铜扣漆樽(总登记号:15564)修复事项。
二、建议加强文物历史修复材料、表面硬结物的分析检测以及器盖结构的研究,慎用化学材料进行表面清理,论证脱盐处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针对性地编制保护修复方案,报甘肃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修复时应建立详细的修复档案,撰写修复报告,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报告和评估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三、修复后应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按照文物保存环境相关要求,控制好文物保存、展示环境。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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