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安委明电〔2016〕6号《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交安委明电〔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中远海运、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部属有关单位:
11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11.24”江西丰城发电厂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有关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分析了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传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坚决避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领域安全责任,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近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盯紧两节、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地区,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治、整治不落实的,视同事故进行处理、追责问责。
一是重点围绕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监崖等重点路段,技术状况为四、五类危旧桥梁,土建结构技术状况为A级公路隧道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重点围绕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以及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重点围绕港口装卸作业、堆存仓储、装备设施维护、危险化学品罐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四是围绕船舶超载超员,恶劣天气等条件下禁止或限制船舶开航等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船员适任、船舶适航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围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危险货物集装箱管理、危险品运输船舶检验、散装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航行动态监控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五是重点围绕施工驻地、高边坡施工和爆破作业、桥梁围堰施工、墩柱施工、梁板施工、支架作业、隧道工程施工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8号)的要求,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行业直接监督管理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把安全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五落实”;要盯住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部已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叉督查,还将结合春运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主要领导负责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强化责任考核,坚决杜绝责任盲区,做到人人都有责任心、事事都有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到位到岗。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企业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部安委办(联系人:郭志南,电话:010-65293467,传真:010-65293796,邮箱:awb@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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