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综〔2016〕16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
3月21日,我国自南向北陆续进入汛期,南方部分地区已发生多次较强降雨过程,部分河流出现超警洪水,一些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据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汛期发生流域或区域性洪水以及局地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超强台风登陆影响等事件的概率很大,防汛抗洪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国家防总于3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年的防汛抗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避免、防范和应对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汛期生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要高度重视江河洪水、台风、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把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防汛抗洪总体部署,提前落实各项措施。
二、落实各项责任制度
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防强台、救大灾,坚持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各项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汛前准备、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切实把防范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全面消除度汛隐患
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水库、堤防、矿山、尾矿坝、施工工地、危旧房屋、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等重要部位以及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要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抢险救援保障
要完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逐级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要落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保障,确保险情发生后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开展救援。要加强军地协作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抢险救生舟艇、车辆、设备等重要操作岗位要加强技能培训,持证上岗。抢险救援过程中要提前了解洪涝灾区地形、地貌以及水下复杂环境,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五、突出抓好防范重点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工地、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以及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视检查,针对山洪、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威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矿山企业要加强防洪工作,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控,严防溃坝事故发生。化工企业要做好产品和原材料的管理,防止因洪涝灾害影响而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造成次生灾害。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措施和建议,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提早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及时采取转移避险等措施,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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