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管函〔2016〕75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网上改号软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2-07 04:51: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网上改号软件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16〕7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相关互联网企业,中国互联网协会: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门《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要求,切实推进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清理整治网上改号软件,有效防止和惩治利用改号软件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高度重视,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社会担当,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今年11月底前进行再部署、再巩固,加大力度,严查快办,坚决清理网上改号软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守土有责,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防范管理,筑牢安全防线,绝不能在自己的业务平台上或服务过程中出现漏洞,让改号软件得以滋生和蔓延,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网站页面、搜索引擎、手机应用软件商店、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空间,通过关键词屏蔽、软件下架、信息删除、账号封停等手段,对网上改号软件及其衍生和变形工具进行全面、彻底、深入地清理,坚决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让非法改号软件“发不出、看不见、搜不到、下载不了”,在各类网络空间无迹可寻。

三、搜索引擎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网上改号软件的搜索屏蔽,建立完善改号软件关键词屏蔽库并对其各种变形衍生词汇及时进行更新补充;对提供改号软件下载、售卖和使用信息的搜索结果予以删除,禁止改号软件通过搜索引擎在网上传播。

四、手机应用软件商店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软件上架审核机制,严禁改号软件上架。同时,加强对既有应用软件的排查,对发现的改号软件应立即下架,并将该款软件应用及其开发者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改号软件开发者,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将其所有应用软件下架三个月进行整改。

五、各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软件下载网站和即时通信服务企业要加强对改号软件信息的监控和违规主体的处置,及时删除改号软件的各种推广、售卖信息和下载链接,对累计违规次数达到3次的电商商户、信息网站、账号和公众号等立即予以关停,并将相关商户和账号信息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六、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建立改号软件的举报机制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对收到的举报应及时核查、处理和反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保持对网上改号软件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七、中国互联网协会要继续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做好“12321”举报中心的举报受理与跟踪督办,推动相关企业加强改号软件关键词屏蔽库、手机应用软件商店黑名单等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健全完善“一点发现,百店联动,全网清除”的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形成对改号软件共同打击、群防群治的长效工作局面。

八、对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相关互联网企业的落实情况,我部和各地通信管理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测,对清理整治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实施意见》严肃问责,向全社会曝光并向中央综治办等有关部门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请各企业、中国互联网协会于每月1日和15日前将改号软件的清理成果和统计数据报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如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010-6820612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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