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通〔2016〕63号《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2-10 23:42:16

《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司发通〔2016〕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已不再适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司法部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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