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厅〔201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2-13 03:19:2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教人厅〔2016〕5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陈宝生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沈晓明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王立英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
成员单位:财务司、人事司、巡视工作办公室、中纪委驻部纪检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司,主任由财务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和要求;
(二)领导和部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审议、研究和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
(四)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五)听取和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六)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建议;
(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三)研究起草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
(四)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各项准备工作;
(五)向领导小组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方案;
(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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