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函〔2016〕15号《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确定情况及2016年度预算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2-13 03:25:41

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确定情况及2016年度预算安排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6〕15号

 

 



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教委):

按照2016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工作安排,申请年度升级改进支持经费的项目,经院校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公示、网络评议、专家合议,确定会计、酒店管理、软件技术、金融等4个专业教学资源库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6年度升级改进支持项目;学前教育、民族文化与传承-中国传统金属及泥塑工艺美术、作物生产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食品加工技术等5个专业教学资源库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7年度升级改进支持项目;市场营销、生物技术及应用、应用电子技术等3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列入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升级改进支持项目备选库(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6年度升级改进支持项目的主持单位要根据《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2016)》(以下简称《指南》)要求、预算安排(见附件2)和绩效目标(见附件3),修订完善升级改进方案,明确升级改进的目标和任务、建设思路与规划、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资金预算与管理等;按照“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要求,优化组库结构、完善已有资源、补充新鲜资源、丰富资源类型,以用户为中心完善运行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共享应用范围。修订完善后的升级改进方案由主持单位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寄送我部(一式三份),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升级改进支持项目须在获取教育部本级专项资金支持后的2年内完成建设任务。项目主持单位要严格执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教财厅函〔2016〕28号),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7年度升级改进支持项目以及列入备选库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对照《指南》标准,不断完善升级改进方案,完成既定改进任务。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张启明 任占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茹家团 刘 伟(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66096232(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010-66096409(财务司)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cws526@moe.edu.cn
 

 


附件:

1. 职业教育专业教 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安排表

2.职业教育专业教 学资源库升级改进项目2016年度教育部本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项目分送)(略)

3. 职业教育专业教 学资源库2016年度升级改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分送)(略)

 

 

 


教育部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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