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厅函〔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2-13 04:10:4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1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各地各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发现先进典型,梳理有效举措做法,请各地各高校报送相关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验交流材料内容

1.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经验做法,包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具体举措。

2.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经验和做法。

3.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及教材编审选用工作,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的经验和做法。

4.加强课堂教学和宣传思想阵地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5.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

6.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加强互联网思政工作,强化社会实践育人功能,积极发挥共青团、学校社团和学生自治组织作用,健全高校思政工作评价体系的经验和做法。

7.健全地方党委抓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院(系)党的组织建设,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二、有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经验交流材料的撰写。经验交流材料要根据上文内容要求选择一个方面撰写,力求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条理清楚,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性,字数在3000字以内。

2.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推荐并统一报送本地教育部门和所属高校,以及除教育部外其他中央部委属高校的经验交流材料,每省(区、市)限报3篇。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经验交流材料直接报送教育部社科司。

3.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于11月18日前报送社科司。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邮编:100816。

联系人:范丹卉、顾宁;电话:(010)66097529 13916006387;电子邮箱:jxc@moe.edu.cn
 


附件:报送材料排 版格式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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