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浏览量: 时间:2016-12-19 22:45:36
海关总署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4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5523.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2016年度, 新西兰, 农产品, 2017年度, 进口, 触发, 水平, 数量,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6年, 第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