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环资〔2016〕2635号 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04-01 22:30:21
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3月27日发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环境保护厅(局)、组织部,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45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制定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
1.绿色发展指 标体系
2.生态文明建 设考核目标体系
国家发改委
国家统计局
环境保护部
中央组织部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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